陕西网讯 3月25日,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,省民政厅和西安市民政局将联合举办我省首届公益性海葬活动,时间初步定于4月中旬,将与青岛市联合举办。
据介绍,参加本次海葬活动的逝者骨灰不受户籍限制,参加此次海葬活动的西安市户籍逝者,家属自愿选择海葬给予5000元奖励,骨灰海葬费用(其中:海葬服务费1800元/具、骨灰盒保护箱,骨灰降解容器、护灵伞,雨衣、鲜花花瓣、消毒巾、手套、生命晶石水晶纪念碑一樽)由西安市民政局承担。非西安市户籍逝者,西安市民政局只承担部分骨灰海葬费用(其中:骨灰盒保护箱,骨灰降解容器、护灵伞,雨衣、鲜花花瓣、消毒巾、手套、生命晶石水晶纪念碑一樽)。
参与海葬活动的逝者家属每户原则上不超过4人,年龄应在14-69周岁之间。所有家属前往青岛参加海葬活动的个人费用(交通费、食宿费)自行承担。本次海葬活动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2日,咨询报名受理单位及电话附后。